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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月14日,记者获悉,市政府近日出台《关于支持工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》,围绕支持企业进规稳规、鼓励企业争创试点示范、支持企业数字化改造等出台9条针对性举措,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,推动工业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,加快建设长江大保护典范城市。
支持企业进规创示范。《意见》明确对首次纳入规模以上统计管理的工业企业,给予一次性奖励20万元;对进规后连续两年营业收入增长15%(含)以上的工业企业,再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。对新认定的国家级、省级单项冠军示范企业,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100万元、30万元;对新认定的国家级、省级单项冠军产品、“专精特新”企业、服务型制造企业、工业设计研究院、工业设计中心和“两化”融合试点示范企业,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50万元、20万元。
支持企业数字化改造和“两化”融合贯标。对覆盖3个以上数字化改造典型场景的工业技改项目,按照其数字化改造投入资金的30%给予补助,单个项目补助金额不超过500万元。对通过国家“两化”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认定的AAA级、AA级、A级企业,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50万元、30万元、10万元。对通过国家DCMM(数据管理能力成熟度评估)贯标认证的二、三、四、五级企业,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、20万元、30万元、50万元。
支持装备制造产业高端化。对纳入国家首台(套)重大技术装备保险补偿的装备,给予一次性奖励100万元,单个企业当年奖励总额不超过200万元;对纳入国家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保险补偿的企业,给予一次性奖励50万元。对通过湖北省首台(套)重大技术装备评定的装备,给予一次性奖励50万元,单个企业当年奖励总额不超过100万元。
支持船舶产业绿色智能化。对市域内船舶工业园区(基地)获省级认定并获省级资金支持的,由属地财政按照省级支持资金的20%给予配套资金支持。对自主设计智能船型,且纳入国家绿色智能内河船型目录并实施建造的企业,按每个船型100万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奖励。对建造绿色智能船舶的企业,按每艘船舶10万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奖励,单个企业奖励总额不超过100万元。对为绿色智能船舶提供“三电”系统的市内企业,按每艘船舶10万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奖励。对在我市新建、改建的宜昌籍绿色动力船舶所有人,按照动力类型给予一定补贴,新建船舶补贴不超过100万元,改建船舶补贴不超过50万元。
支持工业新产品应用推广。宜昌每年征集发布全市工业新产品推广目录。对采购推广目录内产品且年采购金额超过500万元的企业(购销双方无股权关系),按照采购金额的1%给予一次性奖励,单个企业奖励总额不超过100万元。
支持中小微企业购买服务和企业开展技能培训。以中小微企业服务补贴券方式,对全市中小微企业购买服务给予补助。鼓励企业家和管理人员、科研人员等参加领军班、市级“专精特新”班、进规培育班、“创客中国”大赛创新培训等各类专题培训。(记者 赵璟一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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