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近日,谯城区人民法院古城法庭成功调解一起土财产损害纠纷并当场履行。
王某甲等五人与王某乙系同村人,2014年3月,王某甲等五人为修建道路将王某乙位于本村的房屋占用,双方达成协议约定补偿王某乙29000元,并当场支付9000元,剩余补偿款未付。后王某乙多次找王某甲协商,请村小组、村委会调解均未解决纠纷,王某乙遂将王某甲诉至谯城法院。
古城法庭立案受理后,考虑到案件纠纷长达十年,一纸判决对双方矛盾的化解效果可能并不理想,故委派人民调解员李莉进行调解,希望彻底化解双方心结。经过调解员的耐心解释、调解,王某甲等人表示同意支付王某乙补偿,至此,双方达成一致,在调解笔录上签字确认后,这起延续近十年的纠纷顺利调解,王某甲主动到银行取钱,并在法庭支付了20000元补偿款及案件受理费,王某乙收到现金后,双方均露出了满意的笑容。
谯城法院古城法庭坚持以“我为群众办实事”实践活动为抓手,不断转变审判理念,创新工作方式,切实推进基层社会治理效能,力争从根本上解决双方当事人的矛盾,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。
原标题:《【“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”创建活动】谯城法院:占用房屋惹纠纷 法院调解促履行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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